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zyjy.jiang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协调部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邮编:529031,电话:0750-3509185)。
一、概述
(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中心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6〕127号)要求,落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1.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并与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省政府办事大厅互联互通。
(1)完成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市一张网”工作,市本级的四块业务交易系统(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与矿业权、产权)上线运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技术、管理全面整合为“一个平台,一个数据中心”,交易数据实现集中管理和互联互通,公共资源交易可实现“一门式、一网式”办理。
(2)按照国家、省最新出台的国家电子公共服务系统要求标准完成公共服务平台的改造工作,完成与省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并积极配合做好省与国家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
(3)通过中心网站整改,分别设立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网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各市(区)共用上述三个网站。各市(区)通过“全市一张网”平台进行的交易业务、披露的公告信息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展示。
(4)按照省的要求,在与省公共服务平台和省政府办事大厅对接的同时,对“江门市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公共资源交易办事栏目”,使全部业务可以同时进入省政府、江门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全面实现公共资源的信息共享。
2.根据《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1)通过“制度+技术”的深度改革,实现“一个数据中心”(市本级及下辖县级市、区的交易数据共享互通)、“两级业务管理权限”(市本级与县级市、区实行两级权限管理)、“三个独立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实现三平台分离)、“四块业务整合”(用户只需注册一次,即可参与全市四块交易业务)、“五个集中统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共享、统一场地标准、统一专家管理、统一监督管理),达到成本节约、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目标,形成资源信息共享、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2)按照国家、省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下的交易”。
(二)加强信息渠道建设。一是我中心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微信、微博等信息渠道进行全面检查,针对薄弱部分,进行了整改。二是为规范中心信息发布工作,明确信息发布程序和职责,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制定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主要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江门日报》、《南方日报》、公告栏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交易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情况。其中,2016年,我中心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542条,微博发布信息226条,微信发布信息9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改进措施
2017年,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继续增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平台的作用,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效率,缩短更新周期。运用信息技术优势,大力推动电子政务建设,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