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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地管理工作小组正式运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各部、分中心、招标代理: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地管理工作小组组建方案>》的通知》(江资交内〔2017〕24号),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地管理工作小组(下称:小组)定于2017年9月1日正式运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预约场地(包括开标室、评标室、见证室、直播室、询标室、样板摆放室、自助办事大厅、专家用餐室和专家抽签室等功能室)进行统一管理。

(二)负责对进场交易的当事人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与交易流程,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统一制作使用有关专用服饰、标识等。

(三)负责专家抽取、专家签到、专家用餐和建设工程专家外接等服务。

(四)负责评标区内与评标区外的工作协调与沟通联系。记录评标过程出现的特殊情况,并向中心领导报告有关交易事项。

(五)负责中心场地综合管理(含巡检和门禁系统管理),遵循中心场地使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涉及场地或设备维护、保修等工作由综合协调部或技术服务部负责。

(六)负责编制和应用与场地管理工作相配套的办事指引,并对外发布和上墙公示。

(七)负责交易场地监控的综合管理,对中心或者外单位需要查阅监控信息与资料作好登记备案。

(八)负责对投标样品的管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摆放好样品,并填写《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物品放行表》办理放行手续。

(九)负责向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报送进场交易项目数据,跟踪管理和循规考核招投标代理机构推送交易数据等工作。

(十)负责建立和管理进场交易数据统计和交易当事人信用评价体系。

二、管理工作要求

小组运作之日起,按照《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地管理工作小组组建方案》要求,实施对交易场地的全面管理:

(一) 各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必须通过“场地预约系统”或向小组书面申请预约使用场地。各有关当事人应按照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开标区、评标区及配套功能室。

(二)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除评标评审专家、小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擅自进入评标区。

(三)对招标代理、评标评审专家、监督员、采购人和招标人进场管理工作移交小组统一管理,由小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服务(包括发放人员标识牌、安排评标评审专家用餐、处理样板展示等)。

(四)小组负责对交易公共场地秩序进行管理,开标现场由建设工程部和政府采购服务部负责管理。在开标及评标过程出现的突发事件及问题,属于交易业务问题应及时联系建设工程部或政府采购服务部,属于场地物业管理问题应向综合协调部反映,由中心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及相关程序对事件或问题进行处理,小组对处理过程记录备案。

三、请有关单位或个人自觉维护交易场地秩序,积极配合小组开展场地管理各项工作,并欢迎对场地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及反馈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叶彩媚、赵小文

 电  话:0750- 3412445、0750-3509009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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