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
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中心)的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中心进场交易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评标专家库”,是指各行政主管部门为满足进场交易项目评标(评审)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建,专用于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专家库。中心行使日常管理及使用权。
第四条 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包括下列内容:
(一)协助办理评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初审和登记手续;
(二)协助组织对入库专家进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业务知识及职业道德的培训;
(三)协助组织对评标(评审)专家的资质进行定期复审及考核;
(四)为进场项目提供随机抽取评标(评审)专家服务;
(五)协助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培训、考核、退库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文件资料的建档、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在项目评审当天组建,而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在开标前1小时进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在开标前1天进行 ,提前抽取的,需经财政部门批准。评标(评审)专家成员应在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评标专家库”终端随机抽取。
第六条 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工作由项目委托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项目情况设定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条件及要求(专业及需抽取人数等),在监管部门人员及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随机抽取评标(评审)专家。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抽取条件及要求需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评审专家抽取工作。
第七条 参加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对专家抽取结果保密,在项目评审结果公告前,不能透露有关专家资料。
第八条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按照系统预约时间先后顺序及现场先到先抽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 中心工作人员应核验进入评标专家抽取室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抽取评标专家申请表》(附件1)或《采购人代表证明书》(附件2)。参加抽取工作的人员包括:项目委托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与项目监督人员。
未通过核验的相关人员不准进入评标专家抽取室。
第十条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系统通过自动语音和短信的方式通知评审专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通知的信息不得涉及有关项目内容。当抽取的评标(评审)专家达到所需人数,系统自动停止抽取工作。被抽中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评审)工作,应保存“取消记录”,系统自动补充抽取专家。
第十一条 抽取生效的评标(评审)专家名单在专家集中时间前属于保密信息,抽取工作完成后,系统自动锁定抽取结果,保密信息解密时间设定为每个项目的专家集中时间。
第十二条 评标(评审)专家名单解密时,由相关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家到会情况表》(附件3)或《评审委员会组建表》(附件4)。项目评标(评审)前,项目委托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与项目监督人员签名确认《专家到会情况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表》。《专家到会情况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表》与该项目的其他资料一并归档。
第十三条 抽取专家名单解密后,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中心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抽取经办人办理补抽手续,抽取经办人及项目监督人员应在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登陆“评标专家库”终端补抽评标(评审)专家:
(一)专家按规定应回避的;
(二)专家因故请假的;
(三)专家无故缺席的;
(四)专家因故中途退场的。
第十四条 抽取专家过程中,在场的各方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评标专家抽取室。
第十五条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抽取专家的操作程序,严禁泄露专家名单资料;对抽取专家密码严格保密,严禁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十六条 中心设定抽取专家专职人员,专职人员请假或外出公务,需做好工作交接。
第十七条 中心专职人员应做好抽取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抽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对相应行业专家库使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1 抽取评标专家申请表
(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人 | ||||||||
工程名称 | 投资额 | |||||||
开标时间 | 抽取专家时间 | |||||||
招标单位评标成员 | ||||||||
姓 名 | 单 位 | |||||||
申请抽取评标专家 | ||||||||
技术类 | 经济类 | 专业 | ||||||
需回避单位 | ||||||||
设计 | ||||||||
咨询 | ||||||||
招标代理 | ||||||||
财政 | ||||||||
监理 | ||||||||
其他 | ||||||||
投标单位 | ||||||||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采购人代表证明书
(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代理名称:
经研究,决定派出 同志(职务: )作为单位代表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专家抽取工作。
特此证明。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业主:
招标代理:
专家到会情况表
(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打印时间:
专家编号 | 专家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组别 | 同意到会 |
备注: |
招标人: 交易中心:
监督人:
日期:
附件4
评审委员会组建表 (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地区: 采购编号: 打印识别码: 采购人(全称): 预算金额: 开标日期: 到场时间: 评审需时: 专家抽取间隔: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手机:所需专家数:评标地点:定时通知时间:在库回避专家: 专家类型 本地专家:需要数:确认数: 拒绝数:排除数: 外地专家:需要数: 确认数: 拒绝数: 排除数: 名称性别单位职称地域属性手机最后通知时间情况用户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