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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并试行《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网上竞价发放操作规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修订并试行《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

网上竞价发放操作规程》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7号)文件和市政府的整合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建设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互联网做好我市小汽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发放工作。现根据《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2008年发布的《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网上竞价发放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并自2016年6月2日起施行。
 
附件: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网上竞价发放操作规程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
 
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网上竞价
 
发放操作规程
 
为加强公共资源的有效管理,利用互联网做好我市小汽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发放工作,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网上竞价发放号牌号码的选取
网上竞价发放号牌号码的选取按省厅《广东省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修订)》(粤公通字〔2009〕1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一)竞价发放的机动车号牌种类只限于小型汽车号牌,港澳入出境小汽车、临时入境小汽车,使、领馆小汽车号牌除外。
(二)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网上竞价发放活动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每次用于网上竞价发放的小汽车号牌号码数量,不得超过前3个月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小汽车上牌总数平均数的10%,且最多不超过300个号牌。
(三)竞价发放号牌号码与计算机自动选取、自编自选号牌号码应当在同一号段进行。可选定不超过4个特殊的阿拉伯数字,从当前使用号牌号码号段内预留两个以上连续排列相同特殊阿拉伯数字的号牌号码,用于竞价发放。
(四)每个发放号牌号码的竞价底价为3000元。
二、网上竞价发放号牌号码的审核
(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江门日报》刊登,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网”)向社会发布《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网上竞价通告》,公布网上竞价的时间、互联网网址、可竞投的号牌号码段、发放的号牌号码数量、竞投保证金缴纳方式、竞投程序、相关规定等有关事宜。
(二)信息发布后,竞投者在网上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三)竞价时间限定为三个工作日,每期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
(四)竞价时间届满,电脑将竞价记录转入公示界面公示三个工作日,对没有异议和投诉的号牌号码,在交易网上公布竞价结果。
三、报名资格
已购得符合新车注册登记规定小型汽车的年满18周岁的江门市辖区居民、暂住人员、境外人员等及辖区内登记的私营企业(公司)均可报名参加网上竞投。并提供如下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和复印件:
(一)本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
(二)私营、外资企业(公司),提供与购车发票登记信息相符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三)在江门市辖区内暂住的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四)军人(含武警)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武警)身份证件。
(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境外人员提供入境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上述合资格人员及企业(公司)委托他人进行网上竞投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竞投人凭以上资料以及购车发票参与小汽车号牌号码的网上竞投。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资格参加网上竞投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在网上系统中办理身份注册,竞投人在注册账户时应当按照本操作规程第四条款的规定准确、真实填写自己所注册账户的相关资料。
(二)竞价申请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价保证金(3000元)存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汇达后系统显示报名成功。
五、竞价方法
采取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价方式。经核实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买受人。
(一)竞投者凭注册登记时登记的用户名及密码完成报名并参加网上竞价。
(二)竞投者有快速出价和手动出价两种出价方式,以人民币500元或1000元为1个加价单位,经确定后生效(竞价生效是指在网页上显示用户的出价信息),生效后不能撤回。
1.快速出价:如果竞价时是第一个出价,则以底价出价,如果不是第一个出价,则以一个加价单位(500元或1000元)出价。
2.手动出价:由竞投者自行填入价格,所出的价格必须是当前价格加上加价单位的整数倍。
(三)竞投者在对某一号牌号码录入竞价后(必须高于该号牌号码原来的竞价位,第一个出价的除外),如果该竞投者对这个号牌号码的出价是该号牌号码的最高价,则该竞投者用户被系统锁定,该竞投者不允许对其它号牌号码出价;如果该号牌号码的竞投最高价记录被其他竞投者刷新,则该竞投者用户自动解锁,该竞投者可以再次对该号牌号码或其它号牌号码竞价,竞价一旦被系统接受(即确认为该号牌号码的最高价)就不能更改、也不可以撤回,竞价时间截止后不能再出价。
(四)竞价时间截止后,对竞价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确认后在竞价网站上公布。
(五)竞得人在竞价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本操作规程第四条款规定的资料到交易中心签订《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并按全部成交价款于竞价结果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缴入交易中心账户(即交纳竞价保证金账户)。
(六) 竞得人应当按照本操作规程第四条款的规定提交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如因虚假、资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所竞得的号牌号码不能办理入户手续的,交易中心不出具《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并没收竞得人的保证金;竞得人拒签《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即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相关号牌号码由发文单位收回,按《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六、保证金管理
对于同一期首批未竞得小汽车号牌号码的竞投者,如需继续参与竞投下一批号牌号码,系统将竞价保证金保留作为下一期的竞价保证金;如果不继续参与竞投,在竞价结果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竞得号牌号码的注册登记要求
(一)竞得的号牌号码不能更改、转让、转赠等。
(二)竞得人应当自成交之日(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携带《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交易中心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及有关机动车登记资料到公安车管部门,经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公安车管部门应将《江门市小汽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成交款缴款凭证复印件归入车辆档案。
(三)号牌号码的使用期限按国家主管机关有关号牌管理规定执行,在国家主管机关统一更换新式号牌以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竞价发放的号牌号码自动失效。
(四)竞得的号牌号码须在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已竞价的号牌号码自动失效。如主管机关在此期间统一更换新式号牌、回收号牌或有新政策调整,导致竞得号牌号码不能办理上牌手续的,已缴纳的成交价款退回。
八、本操作规程由发文单位负责解释。
九、本操作规程自2016年6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