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中国
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
工作实施办法》专题学习交流座谈
为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和推进全面从面治党的实践要求,2017年6月26日上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下称《问责条例》)和《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专题学习交流座谈。
全体党员在交流座谈会中展开了讨论和交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心得和体会,从思想上树立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问责意识,并积极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中心党员干部交流讨论心得摘录:
——通过《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专题学习,我认识到,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必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相关规范,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该严格根据《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做好惩戒,使全体党员在新时期中明确自己应当如何做,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样干才能干好。要对照党章的要求,结合工作的实际,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在工作、实践、生活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专题学习,我认为,要懂得中央对党员在新时期的具体要求,长期坚持制度化、经常化做法,明确学习落实问责条例内容,结合“两学一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的内容,学好党章的配套条例和制度,比如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党组、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学习,落实贯彻好问责机制,促进学习取得更好的效果。
——落实党的问责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的理论基础和工作要旨,争取做一个更优秀的中共党员。
——学习《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谈谈学习感想,党的建设的经验证明,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建设,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我们在思想上和实践中必须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悟、牢记责任、严格遵守,并及时进行自我问责,对自己的日常工作、生活进行自查,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和责任意识。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