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澄清与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现对“新会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装修工程”的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与修改: 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项目估算总投资:46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0 万元; 3、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原“13、投标人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时登记的项目经理、到现场踏勘的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四者不一致的;”现修改为:“13、投标人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时登记的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三者不一致的;” 4、招标文件第14页10.2招标控制价,原“√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3778961.05 元”现修改为:“√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3778964.05 元”; 5、招标文件第50页、54页,原“竣工结算:承包人的中标价为……, 并按《新会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府办〔2012〕27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新府办〔2018〕1号)执行。”现修改为:“竣工结算:承包人的中标价为……, 并按《新会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府办〔2018〕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新府办〔2018〕1号)执行。” 6、补充已盖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1日
日期:2018年0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