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2017年度江门市新会区三江(等2个)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文件 “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企业对项目实施的保证措施(2)”作出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所指的“其矿区范围与本项目位置间的陆路运输距离”是指从江门市新会区三江渔业队码头至投标人响应的采矿点之间的陆路运输距离,并统一由“百度地图”显示的查询距离为准(附上彩色打印截图),精确到整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2、招标文件“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27.4土方工程陆路运输的结算”删除原文,修改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其附表中由投标人响应的陆路运输距离仅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控制价列明的运距自行考虑报价,实际超出的运距在结算时不予考虑。
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