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养老康复区建设工程项目—四、五、六楼及活动中心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澄清修改通知001

发布时间: 2017-10-16 17:19:38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养老康复区建设工程项目—四、五、六楼及活动中心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澄清修改通知001

  

关于“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养老康复区建设工程项目—四、五、六楼及活动中心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澄清修改通知001

 

各投标人:  

现对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养老康复区建设工程项目—四、五、六楼及活动中心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和澄清:

 

1、五层右边空旷区域具体用途是什么?

答:项目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设计方案由投标单位自行构思。

 

2、经现场踏勘,四、五层平面图与实际不符,其右下角三间室(123)的长度应与隔壁4室的一致,请业主核实图纸是否有误。

 

答:已上传图纸更正版,请自行查阅。

 

3、弱电智能化工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项目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设计方案由投标单位自行构思。

 

4、活动中心设置活动场所具体在哪个位置?功能怎样配置?

答:本项目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设计方案由投标单位自行构思。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 第33号)第十三条 “招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限最短不少于20日。”现设计和施工一起招标,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应该有40日,但实际只有20日,不符合上述法规规定。

答:本项目已按照实际情况延迟开标时间。

 

6、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定于201710170930,现修改为201711070930

 

7、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原定于201710131700分,现修改为201711031700分。

 

8、除以上补充内容及修改外,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