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堆镇金门环保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修改与澄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沙堆镇金门环保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已发布,现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修改与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款”中招标人电话修改为:0750-6266265。 2.招标文件第88页《现场踏勘证明承诺书》相片要求“2、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7天内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并拍摄正面全身照片,照片的背景能清晰地显示参照物(“沙堆镇金门环保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场踏勘照相点”牌匾),照片上要显示当天的时间;”照片显示当天时间应包括当天的日期及具体拍摄时间,照片反映的时间以踏勘现场摆放的时间显示器为准,如遇现场光照情况影响不能清晰反映时间的须另附时间特写照片。 本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9日
日期: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