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枢纽新城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修改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2 10:22:40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枢纽新城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修改补充通知

  


  

关于“枢纽新城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修改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枢纽新城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本项目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9月15日08时30分至2017年9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5页第2条“建设规模”中建设内容增加“配套消防通道”。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5页第2条原内容其中建安工程概算费用9395.52万元

修改为:“其中建安概算费9778.84万元,勘察概算费62.58万元,施工图设计概算费131.43万元。

4、招标文件中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条中主要建设内容增加 “配套消防通道”。

5、招标文件中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修改为:“招标控制价为9972.853725万元,其中:勘察部分招标控制价为62.584594万元, 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为131.426268万元, 施工建安部分招标控制价为9778.842863万元。投标时暂估价不得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理。(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暂估价包含在施工建安部分招标控制价内,投标总价也必须包含该部分费用。)”

6、招标文件中第34页评标办法中(2)企业综合能力评审的第5点原内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主办方)2016年年产值达35亿元(含)以上的得3分,35亿元(含)以下得1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单位资质)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

现修改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主办方)2016年年产值达3.5亿元(含)以上的得3分,3.5亿元(含)以下得1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单位资质)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

7、招标文件中第35页评标办法中(2)企业综合能力评审的第6点企业信誉:删除“省级以上”字眼。

8、补充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详见附件。

9、除以上补充内容及修改外,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


  





  



日期:2017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