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上午10:00时开标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M2017-GT032),共有三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三家供应商所提供的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因此,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不符合公开招标的要求,本项目采购失败。
特此公告。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