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梧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于2017年9月30日发布的宅梧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页 “注: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二、原招标文件第3页“4、投标报名”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 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 三、原招标文件第4页“5、招标文件获取”中“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2日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修改为“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5日17时30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原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增加下列内容: “注: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五、原招标文件第120页倒数第5行中“②拟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或在“广东省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公开证明……”。 修改为“②拟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在“广东省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公开证明……”。 六、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人: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增加下列内容:
日期:2017年10月12日
日期: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