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岗路、小范街(经华路—过境公路)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5页第4行: 原文:“1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此前(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正本)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修改为:“1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查询期限须包含本项目报名的起始日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正本)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原招标文件第5页第8行: 原文:“13、没有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企业近三个月(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完整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清单原件或提供不真实的养老保险清单原件的;” 修改为:“13、没有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企业近三个月(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清单原件或提供不真实的养老保险清单原件的;” 3、原招标文件第9页第11项: 原文:“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此前(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修改为:“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查询期限须包含本项目报名的起始日期)……。” 4、原招标文件第9页第16项: 原文:“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修改为:“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5、原招标文件第15页第14行: 原文:“ 修改为:“ 6、原招标文件第15页第18行: 原文:“......企业完整的参保人员清单,并将拟在本项目中派驻的监理人员在参保人员清单中标识出来)。” 修改为:“...... 企业的参保人员清单,并将拟在本项目中派驻的监理人员在参保人员清单中标识出来)。” 7、原招标文件第54页(表7.3 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倒数第5行 : 原文:“注:3、......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是由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本企业完整的参保人员清单,并将拟在本项目中派驻的监理人员在参保人员清单中标识出来)。” 修改为:“注:3、......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是由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本企业的参保人员清单,并将拟在本项目中派驻的监理人员在参保人员清单中标识出来)。” 8、原招标文件第62页第3行 原文:“......本企业完整的参保人员清单,并将......。” 修改为:“......本企业的参保人员清单,并将......。” 9、原招标文件第71页资格审查内容表序号4: 原文:“注:同类别且规模相当指:城市次干路(或以上)技术标准的市政道路工程。” 修改为:“注:同类别且规模相当指:城市次干路(或以上)技术标准的市政道路工程,不低于长度为 10、原招标文件第71页资格审查内容表序号6: 原文:“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此前(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修改为:“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查询期限须包含本项目报名的起始日期)”。 11、原招标文件第77页倒数第5行第12点中 原文:“......本企业完整的参保人员清单,并......” 修改为“...... 本企业的参保人员清单,并......” 。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08月28日 |